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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初试评分细则
来源: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0-12-14 10:05:26 【字体:小 大】
河南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初试评分细则

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初试评分细则

  初试评判从普通话语音、吐字发音、形象仪表三方面考查,决定是否进入复试。

  1.普通话语音

  普通话语音准确,基本没有方言,较少出现错音。

  2. 吐字发音

  音质比较悦耳,没有发声吐字上的错误,表达顺畅。

  3. 形象仪表

  形象端庄大方,举止得体,仪表良好。

 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进入复试,否则不可进入复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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